相對中國城市讓人瞠目的房價,來度假的中國人會發現泰國的房價比中國便宜太多,面對如此實惠的房價,心動之餘,大家難免會想,怎麼才能在度假天堂泰國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或度假別墅?此文就是專門介紹各位真正的買家如何在泰國購置到自己心儀的房產。
在泰國購置房產比在別的國家容易。土地廳工作效率很高,業主需要準備的文件相對簡單。通常需要30-60天完成購置房產手續,這個過程還是能加快的,尤其是新建成樓宇的買賣。這主要取決於泰國市場的條件。由於購買者大多數是現金,並且相對來說,泰國的物業多數是新的,所以購買程序比別的國家簡單。然而,業主在購買前還是需要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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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程序
購買者最好先實地考察選中的物業,購買者可以對家具和設施有一個客觀的印象。對舊的物業來說,購買者更要仔細地考察建築結構,物業潛在的價值,如果是正在開發區域的公寓,還要考察周圍的配套設施和公共場所。更精明的購買者還會考察物業的維修記錄等等。
物業中介的基本職責是幫助購房者找到滿意稱心的物業。物業有任何優惠政策,中介都會迅速告知購買者。中介為保證雙方達成協議。將監督所有談判。如果直接面對開發商,雖然在現金市場能夠獲得一些折扣,但大多數物業的標價是固定的,而讓步都是在本來就是免費的空調和家具等方面的。簡單講,除非特別熟悉房地產市場行情,一般人直接和開發商或者物業主人打交道,是很難占到便宜的。往往不如通過中介。所以泰國購房時找一個合格稱職的房產經紀人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此特別推薦泰國房產網,請參考: 泰國購房時為什麼要選擇泰國房產網?
一旦雙方在價格上達成一致,律師才開始介入。一些中介自己可以負責合同草擬和一些紙上作業。但最好是自己僱一個律師,以保證能獨立安排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本地律師也可能要求中介給一筆佣金,來建議當事人簽定購買合同。
通常,律師草擬一份合同,僱一個測量員檢查土地記錄等。如果每個部分都與合同相符,就可以簽署合同和轉帳了。一般開始只支付10%,合同上應該規定的。這筆錢可以被視為押金。如果業主違約沒有按期付款,該筆押金會被沒收。
合同里一般會規定付款時間,通常是30-90天內付完全款。 。當然提前付款沒人有意見。如果是直接和開發商簽定的合約,付款期限還可以商量,分成幾個月或者幾年都可以。尤其是那種在建的樓盤。
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雙方或者律師一起去土地廳去辦理土地國戶手續。與此同時,所有合同餘款都在此時結帳並開據收據以證明買賣生效。說是一天完成過戶手續,實際上土地廳官員不忙的話,一個小時就完成了。購買者就成了新業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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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業主
外國人在泰國購置物業雖然簡單,但還是有一些限制的。幸運的是,公寓房間卻不在這些限制之列,事實上,外國人想買多少公寓房間都可以。唯一的限制就是,整棟公寓大樓產權的51%要在泰國公民手中,外籍人士最多擁有49%的產權。
假如你看中的物業中給外國人的配額已經售完,你可以毫無疑問地買另外的單元。再賣和轉讓都沒有問題,因為是你完全擁有產權。而且你可以出售的對像也不受限制,無論是外籍還是泰籍。
記住!你必須證明你的購房款是來自海外,要有外幣現金收據或者銀行的證明書。 (這是新的規定,是為了防止非法洗錢)。而收款人必須是你本人的名字。
因為外籍人士是不能成為土地的主人的。 因此,當外籍人士想購買一棟房子或者一塊地的時候,只能選擇以下三種方式之一:
1,你可以找一位泰籍公民,用他的名字(比如說和泰籍公民結婚),這種方式下,你只要沒有和泰籍夥伴分手,就一直可以使用這棟房子或者土地。但用這種方式,你永遠都不是房子或者土地的主人,你的泰籍夥伴才是。
2,你可以租地或者房子,租期通常可以到30年,而且可以續租。 30年的租期雖然不能讓你擁有產權,但你至少可以控制產權到30年。而且你還可以延續另外一至兩個30年。然而,續租還要取決於業主的意願,你很難合法地自動續租新的三十年。
最好的辦法還是先按照步驟1,以你泰籍朋友或者配偶的名字買。然後,做一份合約,你的泰籍朋友把這棟房子或土地租給你,租期是30年加你想續租的時間。該合約須顯示所有租金已經付清。並確定該租賃合約在土地廳進行了登記註冊。
這個方法是目前最佳的保護業主的方法!然而還是有一點需要擔心的,當你想要出售該項物業的時候,你必須通過你的泰籍朋友(他才是法律上的業主),這樣一來。要保證出售物業的錢全部能到你手裡,也沒有什麼萬無一失的辦法。還有一件更令人擔心的事情:如果你的朋友去世了,該項物業就在他的繼承人手裡,到時候是否願意給你續簽租約。也沒辦法保證了。只有相信佛主了。
3,你可以登記一家公司,按照泰國法律,一定要有泰籍股東的(除非BOI大製造企業),然後把房子放在該公司的名下。公司授權你擁有居住權。即使你是個小股東,作為懂事你也可以想辦法安排多的投票權。然而,你還是不能擁有產權(公司擁有),而且你的持股只能維持在49%以下,以保證這家公司仍然是泰國的有限公司。如果公司擁有該房產,你持股還要低於39%。
律師或者房產開發商的合法房地產銷售專家都可以組建這樣的公司。一般情況下,冒名的泰籍股東都是組建公司的律師指定的。由於你不是泰籍人士,通常不太可能自己指定冒名的股東,但最好也要知道冒名股東的來歷,保證其和房地產商不是一伙的。雖然這種做法是違法的,但它已經成為外籍人士普遍採用的方法。
即使某些公寓開發商想以公司產權的名義出售公寓房,試圖算計49%的外國持股規定。但在再出售時,還是和出售一個泰國法人單元一樣難。因此不建議購買在公司名下的公寓單位。除非它的價格和給外國人的配額相比有很大的折扣!
貸款和抵押
對泰國人來說,抵押融資貸款不像很多國家那麼緊。 1997年金融風暴以後,泰國銀行已經變得較為謹慎,所以沒有遭遇歐美國家次貸風暴的多少不良影響。雖然這意味著泰國人有不錯的機會獲得抵押貸款,但還是比相對寬鬆的西方金融市場要嚴格些。
進一步說,泰國銀行意識到復甦的過程漫長而煩人並將持續多年。對於保證貸款安全而言,物業的估價是沒有多少重要性的,反而應該更看重借貸者每個月按時還貸的能力。換句話說,銀行要調查借貸者穩定的背景,比如說穩定的工作記錄。同時還有要有工資單和其他文件來展望藉貸者的收入前景。
對外籍人士來說,幾乎不可能獲得銀行貸款。儘管如此,一些獲得工作許可的外籍人士,如果能出示穩定收入的工作記錄,並在銀行有好的存款記錄。還是可以獲得一些銀行的房屋貸款的。這些銀行當然清楚外籍人士擁有不動產的限制,因此通常都只給外籍人士發放用於購買公寓的貸款。至於還在自己國家工作,而又希望在泰國獲得貸款支持的。泰國銀行是不予考慮的。除非房地產開發商或者原來的業主願意提供支持。
物主融資貸款
最近幾年,物主貸款在泰國已經相當普遍了。
如果物主並不急於獲得出售物業的全部現金。會選擇讓購買者分期付款,利息參照同期的銀行房屋貸款利息。
買賣雙方協商一個價格,並簽一份合約,規定付款時間表和利息等等,所有條款都可以自由討論,但最終必須買賣雙方都同意簽字方認可。
物業轉讓需要檢查的文件:
1,物業的契約,通常是地契,核對名字,地點,面積等
2,物業的法律文件,顯示該物業的公共區域的費用已經全部支付清楚的,這點對購買公寓的人來說很重要。
3,買賣雙方的身份文件的複印件。護照或者身份證。
4,如果買或賣方是外籍人士,需提供入境記錄複印件,
5,購買合同
6,外籍買方在泰國的開戶行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其購房款已經從境外匯入。
既然外國人被限制購置地產,那麼獲得土地臨時產權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租一塊土地30年,然後再續租30年。在泰國,土地租賃年限上限是30年,除非土地是用來建工廠。建工廠的土地租賃可以到50年。類似地,土地租賃的續約也最多只能延續三個30年或者50年。然後必須更新。然而,30年租約是個棘手的事情,永久的承諾是不存在的,如果發生糾紛,法律是不幫助外籍人士的。有建築物的租賃土地的產權是受到保護的,因為上面有建築物。建築物的產權和土地的產權是分開的,一旦租賃期限到了,土地所有者是不能兼併建築物的所有者的。如果土地租賃合約沒有在土地廳登記註冊,超過三年的土地租約一律按照三年計算。因此30年的土地租賃都必須到土地廳登記註冊。另外,即使該土地被主人出售了,原來的土地租賃條約依然有效。
本人在買目前的別墅時,在土地廳簽署過類似文件。也就是說,我有付款買房子的義務,沒有擁有房子的權利。
關於婦女的歧視條款:
1998年以前,泰國婦女嫁給外國人以後,就沒有權利在泰國購置土地了。但可以保持婚前所擁有的土地。但1999年以後。泰國婦女地位得到極大提高,泰國政府規定,泰籍公民和外國人結婚後,都可以購買泰國土地。泰籍男子婚前婚後沒有變化,但還是有限制泰籍女子的部分權益,那就是泰籍妻子必須證明購買土地的資金是她本人的合法所得,並非外籍丈夫所提供。這就意味著,如果泰籍妻子購買土地時,土地的產權歸她本人,跟外籍丈夫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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